方城县法院:农村建房引纠纷 法庭调解暖民心

来源:中华网河南时间:2024-11-21 16:13:09

方城县法院:农村建房引纠纷 法庭调解暖民心

11月19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拐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积怨颇深、长达六年之久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彰显了司法的温情,保权益更暖人心,真正做到了法理与温情兼顾。

原告高某为被告刘某某承建两层楼房,建好之后经结算,被告刘某某共欠原告高某工程款105000元,2019年2月3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被告向原告仅支付了20000元,剩余85000元至今未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孙宝峰受理案件后,深入分析案情,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请。经过充分了解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对建房的事实没有争议,被告不支付原告建房款系因其觉得原告建房有瑕疵。原告坚持认为自己已经充分履行了自己的建房义务。被告却觉得原告为自己建设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双方争执不下并且要求鉴定。但鉴定费用之高亦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承办法官孙宝峰秉承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为了避免增加当事人不必要的支出,耐心为当事人释法说理并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请,多次通过电话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缓和情绪、换位思考,帮助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由刚开始的剑拔弩张,到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再到最后的握手言和,双方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拐河法庭始终坚持公正与温情并重,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基层涉相邻关系、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纠纷问题,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量与水平,妥善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程远景 陆园春)

标签: 方城县法院 农村建房引纠纷 法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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